2012年第二届北京绿色水产博览会定于2012年5月8-10日在北京农业展览馆隆重举办。关于施工管理,具体如下:
1 搭建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2 展览服务中心特装管理部有权根据展会规模、性质、特装展位搭建的复杂程度等情况,向搭建商和展会主承办单位收取特装管理押金。展览结束后根据展会期间及现场清理等情况全部或部分返还。
3 特装管理押金收取标准及扣除办法:
(一)收取标准:
特装面积低于50平方米收取4000元;50--100平方米收取10000元;100平方米以上收取20000元。
(二)扣除办法:
1.布、撤展期间私自涂改施工证、换贴照片、人证不符等,按照200元/证的标准扣除押金。
2.布、撤展期间施工人员不服从公安、消防、安保现场管理的,依据情节轻重扣除押金。
3.展览结束后,展位地脚数量、位置、规格与施工单位进馆前申报数不符,或展览撤展后地脚未予,按照300元/个地脚的标准扣除押金。
4.撤展后,特装展位遗留废弃材料(20厘米以上)、特装沙石配重物、地毯粘胶带等未予,按照1000元/处(件)扣除押金。
(三)特装管理押金返还办法:
施工单位应于撤展后当日,持特装管理部特装管理押金收取凭证,到场馆管理部经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到特装管理部办理。
4 特装展架必须设计合理,结构坚固,,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图纸施工,不得私自更改。
5 露天展位必须加装地脚或配重固定,确保风、雨、雪等特殊天气时展位结构。
6 特装展位施工完成后,展位须留有施工人员及电工值班。
7 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及具有放射性、有毒性、腐蚀性的物品。展馆内严禁进行喷漆、油漆作业,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洁设备。
8 展馆内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展架与展馆墙壁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特装展位结构高度不得超过5米。
9 展馆进出口通道、火警报警器、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疏散门等处禁止安排展位,参展展品、设备等不得遮挡、堵塞、坊碍展馆通道及进出口。
10 展馆内不准使用电焊、电锯、电刨等加工工具,不准进行重锤作业,不准在馆内打地脚。
11 展馆内不准私自使用和存放充压容器(如空压机、气瓶等)设备,若确需使用和存放,须事前与农展馆展览服务中心安保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12 展品包装物、废弃物及易燃易爆物必须及时清理出馆,不得在通道、展馆门口等处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