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成都糖酒会参展办法:
1、参展单位及展品均须符合《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
2、符合参展范围的生产及销售单位在申购展位时须提供参展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 (或酒类)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海外企业及进口产品参展,除上述相关证件外,还须自行办理进口展品的报关手续并出具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3、组委会根据展位租赁合同及加盖参展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参展单位签署的《第86届糖酒商品交易会参展单位承诺书》,经核实后发放《展位证》。《展位证》作为参展单位拥有该展位的凭证,须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展单位负全部责任。
4、参展单位须严格按照《展位证》上所规定的时间、面积设计布展,不得更改展位规格,不得拆分或合并展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参展单位须于布展开始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组委会展区组,经展区组和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参展单位凭《展位证》及与《展位证》上参展单位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报到,办理入场布展、参展手续。对于证件提供不全或内容不准确的参展单位,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入场参展,并有权对已办入场手续的不符规定的单位作出清理出场的处理。
6、参展单位入场报到时,组委会均按展位面积每5平方米配发1个《展商证》,依此类推。
7、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划的展区类别组展、参展,严禁跨展区类别参展。
葡萄酒及烈酒馆限定为国内外葡萄酒和进口烈性酒的生产、销售单位参展;
包装类单位只能进入包装展区参展,严禁在其它展区设展;
食品机械类单位只能在食品机械馆设展。
8、组委会指定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协会和辽宁深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届糖酒会食品机械馆招展组团单位。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届糖酒会食品机械馆的运输、布撤展指定服务商,免费为食品机械馆所有参展单位提供布撤展时在指定地点的样品上下车、转运统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