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届糖酒食品博览会布展守则

2012/2/10 1588.TV

(1)2012年第二届糖酒食品博览会布展期间:5月25日-27日,仅凭《施工证》入场,一人一证,参展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凭《展位证》申购《施工证》。每证收费¥20元。

(2)布展期间,施工人员凭《施工证》入场布展,参展商凭《参展证》入场布展,《参观证》、《观展券》无效。

(3)布展期间,入场布展施工人员都必须配戴企业标志以及帽,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4)布展时,对号定位布展,不准挪位和超越范围,逾期不到会或会期更换展位者,所订展位按空位对待,不退费用。

(5)禁止不符合大会规定的参展范围的展品入场布展;禁止假冒伪劣及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展品入场;禁止危险品或其他导致不因素的展品入场。若违反此规定,糖酒会办公室有权要求无条件撤除展位和清理展品,一切费用由参展单位自付。

(6)净地展位装修时,参展单位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搭建施工单位进行展位设计、特装和用电施工、搭建,所有图纸和方案应提交大会审定,并签订施工、消防责任书,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7)特装施工布展现场,不允许初期制作,只允许拼接组装和装饰。因装修装饰工程量大,所需时间较长的单位,应提前与展务部联系,在允许的条件下可提前进场,并按规定缴纳提前进场加班费。

(8)布展时,参展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清理各自布展施工场地、材料和工具,保持通道畅通。

(9)请爱护展馆设施设备,严禁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钉钉、打孔、刻画、蹬踩。展具上严禁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标准展位上不能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偿。

(10)布展期间车辆进入展区一律按指定路线行驶〔详细情况见《2012年糖酒食品博览会暨糖酒商品交易会布(撤)展车辆线路图》〕,车辆进馆卸货限时1小时,卸完货物后,立即离馆,严禁在馆内停放。

(11)为加强管理和服务,除展位已配置的物品外,大会将按主办单位审定标准,收取施工押金、清洁押金、特装管理费、电源使用费、桌椅增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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