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北京食用油产业博览会展览储运管理规定:
一、展会期间,参展展品和各种包装物的仓储及相关工作由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储运管理部负责。
二、展会期间展品进出展馆必须由展馆指定运输代理服务。
三、展览运输方案必须得到展览服务中心储运管理部(农业展览馆展览会运输办公室)认可。
四、展览会进馆前,主承办单位必须提前向展览服务中心储运管理部(农业展览馆展览会运输办公室)提供该展览会的展品清单1套,便于安排相应的人员及运输设备。
五、展品、包装物等进出库时办理相应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管理费。
六、展品进出场馆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主承办单位应协助解决。
七、本规定由农业展览馆展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