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上海食用油产业博览会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QS认证等合法的资质、文件证书等。
2.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传真或复印件同具有同等合同效力),组委会在接到《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后两日内为参展商颁发《展位确认书》。
3.参展商在收到《展位确认书》五日内,将参展费用汇转入大会组委会指定银行账户,过期不付款者,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
4.组委会坚持先申请、先付款、先确认的原则。
5.组委会根据会场的整体效果和消防的需要,有权调整部分已确认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