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广州名酒展览会展品规定 2012/12/17 1588.TV2013广州名酒展 第十届广州名酒展览会展品规定: 1.3.1 非大会主题(酒和酒类相关)的产品严禁展示。与参展报名表上所填项目不符的产品严禁展示。1.3.2 参展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1.3.3 参展企业的展品若以食品、绿色食品为主,必须在展前向主办单位提供相关认证部门的审批文件,产品必须有包装及国家的批号。1.3.4 严禁展出假冒伪劣产品。1.3.5 展场内不得零售。若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主办方有权在展前或展中予以清场,展位费不予退还,并保留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点击进入2013广州名酒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