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食饮展的冠名方案(限定一个名额)
(一)冠名金额
◆冠名金额为100万人民币,授予“大会冠名商”称号
(二)宣传回报
◆在展会的宣传印刷品(邀请函、请柬、门票)、网站上、开幕式背景板印上冠名商的商号或商标。(排放于显眼位置)
◆于展会现场提供两个超大双龙拱门、三个带条幅的飘空汽球(加标企业名称和商标)。
◆于大会会刊提供封面/封底背页广告1P(规格142*210),会刊总印制量3000本。
◆于大会门票、参观卷、请柬提供封底广告1P(规格210*190),总印制量20万份。
◆会后在食品质量报上,为冠名商作一个专题报道(文稿由商家提供)。
◆冠名商之宣传资料可附夹在会刊派发或放在报道处和入场证一齐派发。
(三)特别回报
◆在展会现场免费获得12个展位,面积为72平方米,展位装饰费商家自理。
◆获得2个开幕式特约嘉宾出席名额,并有1名出席致开幕贺词。
◆获得免费举办80-90人的推介会场地(展馆VIP房)。
◆获4名大会闭幕答谢酒会出席名额,并有1名出席致词。
◆获颁发“大会冠名企业”荣誉书、牌匾、纪念座,
(四)信息发布
◆举行冠名签约议式及新闻或记者会面会。
◆透过媒体、行业专刊及主要报刊谢鸣冠名企业。
(五)冠名期限
◆有效期为签约当天到大会闭幕止,本届大会名誉权允许企业宣传之用。(比如“2011第七届(广州)食品饮料展”冠名企业/产品)
(六)、其它
◆冠名商如有其它要求,可向大会提出协商。
注:所有冠名收益将投放大会使用。
大会冠名企业提供的资料保留审核权力
资询电话:020-87517618 传真:020-8751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