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调味品及食品配料展览会于9月5日在上海展览中心盛大开幕。组委会在开幕前为参展商提供了如何参展及参展注意事项。方便的一项我司建议各位展商在确定参展后,只需在网上登记一下,我方有人员负责与你联系,并可以得到会刊一本。
1.确定参展后,向组织单位索取参展申请表并填写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12年8月5日前付清;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5.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前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
■注意事项:
一、参展人员进出展厅一律凭大会保卫办颁发的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每标准摊位配三名工作人员,超额人员须提前申请。
二、参展企业一切宣传、布置只允许在摊位内进行,不得在展厅通道上堆放物品。
三、展厅内不得零售展品或设摊出售其他商品。
四、不得自行安装或拆卸展厅和摊位内大会提供的各种电器设备。
五、严禁参展人员在展馆内使用电热杯、电热锅等各种电器设备烧煮食物;
六、不得将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带进展馆。如确有需要,需事先向保卫办公室申报,经同意后,并采取严格的保安措施方可进入展馆。
七、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倒污物,乱丢果壳、纸屑和杂物等。不可大声喧哗,不要自行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
八、自觉保护展厅设备,不准在墙、地面和展板、展架上敲钉打洞,如有损坏,赔偿责任自负;
九、参展期间租用的物品,在大会闭幕后,按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交管理人员验收后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