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漯河食品博览会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各参展单位须按组委会分配的展区进行特装,个别特殊情况经展务部同意后进行改装。布展和施工方案,必须按设备部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实施,进馆时凭设备部的审查批复,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将拒绝进馆布展。
一、对布展施工单位要求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室内装修施工三级以上资格。
2、具有一只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确保具备足够的能力在大会规定的布展(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提前进场和滞后完工。
3、熟悉并严格遵守后《布展施工管理规定》、《用电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4、各参展单位须根据本规定,对其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在布展、展览和撤展中发生的事故由各参展单位负责。
二、布展的申报和办理
(一)申报布展及施工方案的必备资料
1、布展图纸和文字资料
(1)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
(2)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体图、施工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
(3)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电气平面图、系统图、系统图说明开关规格及线径大小,用电负荷等);
(4)材料报送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的详细资料;
(5)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均须使用A4规格(不接受传真)。
2、组委会介绍信
3、设备部图纸的初审意见
4、参展单位签署的“消防责任书”
(二)审查
设备部在收到参展单位报送的资料后,负责进行初审;初审后交组委会送消防部门审批。如报送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由设备部将审核意见通知有关参展单位,务必在3日内重新申报。逾期未能通过消防审批的,不得进行施工。经过消防审批的布展单位,在布展期间可直接到展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它要求
1、施工单位凭介绍信,到设备部办理施工许可证;
2、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向展馆缴纳清场押金。撤展清场时,经展馆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退回押金,如未按规定清场,或者清场未达到要求,其押金用于展馆清场费用;如对展馆建筑物有损坏,则在押金中抵扣赔偿;
3、提交布展人员名单(从事技术工作的须同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件复印件,如电工资格复印件等);
4、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布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