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郑州)食品饮料博览会撤展须知:
1、2013年9月18日16:00之前严禁撤展;
2、撤展务必迅速、干净、彻底。在规定时间内将展品及特装材料搬离展馆,弃置的特装材料也须自行清出展馆,撤展过程中展(样)品及材料的保管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如在撤展规定时间以后未办理加班手续的尚未撤展或无人看守的特装、改装展位,大会将专门组织清理;
3、接运展品的车辆于9月18日16:00后分时段进入展场,撤展车辆按工作人员的指挥进入展馆,货车进场装货后立即开出馆外,未排到的车辆按工作人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排队等候。
4、如参展单位在规定的布(撤)展时间内未能完成作业,需延时加班的,相关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支付,规定如下:布(撤)展期间参展单位须于当天16时前在展览服务中心向展馆方提出延时加班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