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须知
一、日场生活中的应用味精的科学选择
(1)选择味精时,能到正规商店(场)、超市购买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2)选味精时以选晶体味精,因为这样不易掺假。
(3)在选购味精时,一定要选晶体洁白、均匀、无杂质、流动性好、无结块,无其他结晶形态颗粒的。
(4)由于味精中含有食盐,易吸湿结块,因此在日常贮存时要密封防潮,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二、味精的正确使用
(1)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2)对酸性强的菜肴,如:糖醋、醋熘菜等,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3)拌凉菜使用晶体味精时,应先用少量热水化开,然后再浇到凉菜上,效果较好(因味精在45℃时才能发挥作用)。如果用晶体直接拌凉菜,不易拌均匀,影响味精的提鲜作用。
(4)作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危害人体。
(5)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释度是3000倍,人对味精的味觉感为0.033%,在使用时,以1500倍左右为适宜。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似成非成,似涩非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儿食品暂不用味精;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摄入量不要超过6克。
(6)味精在常温下不易溶解,在 70 C~ 90 C时溶解,鲜味足,超过100C时味精就被水蒸气挥发,超过130C时,即变质为焦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还会产生毒性。对炖、烧、煮、熬、蒸的菜,不宜过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锅时放入。
(7)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回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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