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期间展具租凭须知 2011/1/28 1588.TV2011青岛酒博会 2011第二届青岛酒文化博览会会展期间展具租凭须知: 凡租赁的物品送到展位后需退、调换的加收30%用工费。 带“*”项目需另缴押金。 价格如有变动,解释权归青岛会展中心 现场服务中心电话:0086-532-82995699 传真:0086-532-82995700 E-mail:service@qdicec.com.cn 点击进入2011青岛酒博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