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届厦门茶业展展馆管理规定
1、请参展人员遵守组委会统一规定的开闭馆时间,每天上午8:30开始进馆。下午17:30闭馆后,一律不准进入展馆。
2、如展馆内供水、空调、照明、通风和通讯等设备发生问题,请及时通知展厅服务台,展馆工作人员将立即解决。
3、展品一律在布展期间进馆。展览期间,非经组委会批准,参展单位不得携带展品进馆。
4、严禁非参展人员私带展样品进馆展示、销售,一经发现,展馆保卫部将严肃处理。
5、各参展单位应管理好各自展位证件。禁止转让证件,违者将作没收处理。
6、严禁以任何名义(含联营名义)将展位转租、转卖或转借给其它任何单位及个人,违者将作没收处理。
7、严禁经营与大会主题无关的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违者没收。
8、不得展示、出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样品和使用他人商标对外报价、成交。如有违者,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9、请各参展企业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如有拾获遗失物品的,应及时送交展馆保卫部。
10、大会撤展前,所有物(展)品出馆时,请到各展厅服务台索取物(展)品出(入)馆单,填写并经组委会审批后方可出馆。